SAP S/4HANA FICO 入门 42:样本凭证、部分付款与剩余项

SAP S/4HANA FICO 入门 42:样本凭证、部分付款与剩余项
本集先演示样本凭证的号码范围、创建、查看、修改和删除,再用两笔金额相同的供应商发票对比“部分付款”和“剩余项”处理,最后介绍 F.13 自动清账与扩展预提税的概念。预提税只讲到理论和配置入口,具体税种、税码、科目与过账没有在本集完成。
视频信息
- 原视频:SAP FICO FOR BEGINNERS | FULL COURSE | DAY 17
- 视频时长:1 小时 37 分 51 秒
- 视频地址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Wujclqxam0
- 本文范围:样本凭证、
X2号码范围、部分付款、剩余项、F-44、F.13、OB74、扩展预提税入门 - 截图规则:只引用原视频中的 SAP 系统画面;英文 PPT、网页和外部系统画面不直接使用,内容已翻译为中文表格
一、样本凭证不是“待审批草稿”
样本凭证是专门建立的参考凭证。它保存常用的过账结构和默认值,但不更新交易金额,也不进入总账、供应商或客户的正常余额。
| 对象 | 是否更新账簿 | 后续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样本凭证 | 否 | 作为新会计凭证的数据来源和模板 |
| 暂存凭证 | 否 | 中断录入后由原录入者继续处理 |
| 预制凭证 | 否,正式过账前不更新 | 可进入审核、补录和正式过账流程 |
| 正式会计凭证 | 是 | 更新分类账、余额和明细项 |
所以,样本凭证不能直接等同于“审批中的草稿”。如果业务目标是录入后审批并转为正式凭证,应设计预制与过账流程;如果目标是重复使用一套科目和分配结构,样本凭证才更合适。
二、样本凭证必须使用专用号码范围 X2
课程在 FBN1 中为公司代码维护 X2 号码范围。SAP 把 X2 保留给样本凭证,这个键不能换成普通号码范围,也不能分配给普通凭证类型。

| 专用键 | 用途 | 约束 |
|---|---|---|
X2 | 样本凭证 | 每个使用样本凭证的公司代码都要维护;不得分配给普通凭证类型 |
X1 | 周期性凭证 | 与样本凭证用途不同,也不得作为普通凭证类型号码范围 |
课堂使用的短区间只适合练习。实际系统仍要根据使用量、年度设置和审计要求设计足够的区间,不能照抄演示数字。
三、创建样本凭证并保存参考结构
课程进入样本凭证录入界面,输入凭证日期、过账日期、公司代码和货币。

随后录入费用借方和供应商贷方,并保存为样本凭证。

保存后,系统从 X2 号码范围取得专用编号。这个动作是“保存样本”,不是正式过账,因此不会形成供应商未清项,也不会改变损益和资产负债表。

样本凭证显示界面会明确标识其特殊状态。

四、样本凭证可以作为正式录入的数据来源
视频问答中一度说“样本凭证不能转为正式凭证,只能重新录入”。这句话不完整。
样本凭证本身确实不会通过一个“过账”按钮原地变成会计凭证;但 SAP 官方设计允许在录入新会计凭证时引用样本凭证,把其中的行项目:
- 原样带入;
- 反向带入;
- 修改、删除或补充后再过账。
因此,正确理解是“从样本复制数据,生成一个新的正式会计凭证”,而不是“把原样本的状态改成正式凭证”。
课程还把“金额不能修改”解释成 SAP S/4HANA 的统一限制。SAP 当前官方文档说明,修改样本凭证时可以修改金额,但不能修改过账码和科目号。若某套系统的金额字段不可编辑,应检查版本、字段控制、凭证状态和具体界面,而不能直接归因于所有 S/4HANA 系统。
五、查看、修改与删除样本凭证
样本凭证与普通会计凭证有各自的查看入口。课程使用样本凭证列表筛选公司代码和会计年度,再打开指定记录。

删除时,课程先执行测试运行,确认命中的对象是样本凭证。

取消测试运行后才真正删除。删除程序再次打开列表时,只剩未删除的样本。

这类删除之所以允许,是因为样本凭证不更新交易金额。正式会计凭证不能用同样方式删除,必须按会计规则冲销。
六、先建立相同的供应商发票场景
为了对比两种差额处理,课程创建了金额为 45,000 的供应商发票,计划先支付 20,000,剩余 25,000 以后再付。

两种处理对供应商总余额的经济影响相同:都只支付 20,000,仍欠 25,000。区别只在原发票和付款行项目如何留在明细账中。
七、部分付款:原发票和付款都保持未清
在付款处理界面选择“部分付款”页签,并把本次付款金额分配到目标发票。

过账后,供应商明细账同时保留两条未清项:
| 未清项 | 金额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
| 原供应商发票 | 45,000 | 未清 |
| 本次付款 | -20,000 | 未清 |
| 净应付 | 25,000 | 由两条未清项合计得到 |

这种方式保留原始发票的完整金额,便于继续追踪原发票与每次付款,但后续需要把相关未清项一起清掉。
八、剩余项:清掉原发票和付款,生成新的未清余额
第二个相同场景改用“剩余项”页签。课程输入剩余金额 25,000,系统据此计算本次实际付款 20,000。

模拟时可以看到本次银行付款仍然是 20,000;剩余的 25,000 将生成新的供应商未清项。

过账后,原 45,000 发票与 20,000 付款被清账,只留下新建的 25,000 未清项。

两种方式放在一起,区别最清楚:

| 对比项 | 部分付款 | 剩余项 |
|---|---|---|
| 原发票 | 保持未清 | 被清账 |
| 已付款行 | 保持未清 | 与原发票一起清账 |
| 剩余 25,000 | 由原发票和付款的净额体现 | 新建一条 25,000 未清项 |
| 追踪重点 | 保留原发票及每笔付款 | 聚焦新的剩余余额 |
选择哪一种由业务对账、催款、付款差异和审计跟踪要求决定,不存在对所有企业都更好的固定答案。
九、部分付款全部完成后,仍可能需要手工清账
课程先付 20,000,又付剩余 25,000。因为两次都按部分付款过账,原发票和两笔付款仍分别显示为未清项。此时使用 F-44 选择三条相互抵销的供应商未清项,余额为零后执行清账。

清账完成后,三条项目转为已清状态,并记录清账凭证。

参考号、分配号等字段能帮助定位同一业务的发票和付款,但“填了原发票参考号”并不代表系统一定会在第二次部分付款时自动把三条项目清掉。最终仍要满足所选项目借贷合计为零等清账条件。
十、F.13 自动清账依赖 OB74 规则
当未清项很多时,逐笔使用 F-44 会非常低效。课程打开自动清账入口 F.13,并说明可以按后台作业周期运行。

自动清账不是“只要参考号相同就清掉”。系统会先按固定条件分组,再结合 OB74 中的附加规则;同一组项目的余额为零时才可以清账。

SAP 标准处理中还会排除某些项目,例如备忘项、部分特殊总账交易和带预提税过账的项目。上线前应先用测试运行检查分组和清账结果,再安排后台作业,不能直接把课堂示例字段当作生产规则。
十一、扩展预提税:本集只完成概念和入口
课程最后讨论预提税(Withholding Tax)和印度 TDS。其基本业务含义是:付款方按法定条件从应付金额中扣留一部分税款,向税务机关缴纳,并向收款方提供相应凭证。
SAP 的扩展预提税可以按国家规则在发票或付款阶段计算。关键配置对象包括:
| 配置对象 | 作用 |
|---|---|
| 预提税类型 | 定义计算时点、基础金额、累计等基本规则 |
| 预提税码 | 定义具体税率等规则特征 |
| 官方预提税键 | 对应法定分类或申报标识 |
| 公司代码激活 | 决定公司代码是否使用扩展预提税 |
| 科目确定 | 决定预提税金额过账到哪个总账科目 |
| 供应商主数据 | 指定供应商适用的类型、税码和免税信息 |
课程用两个公司代码对比预提税相关字段,但没有完成一笔预提税发票。随后进入 SPRO 的“扩展预提税”路径。

画面还显示了印度官方预提税键的维护表。

本集没有完成预提税类型、税码、科目、公司代码激活、供应商主数据和测试过账,因此不能把这些截图当成完整实施步骤。
十二、印度 TDS 的时点与旧法编号需要按 2026 年规则更新
视频以 2025 年末课程环境讲解 194C、194J 等旧法条编号,并概括为“贷记或付款孰早时扣缴”。截至本文整理时,印度所得税部门已经明确:
| 业务事件日期 | 适用框架 |
|---|---|
| 2026 年 3 月 31 日及以前 | Income-tax Act, 1961 的旧条款编号 |
| 2026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 | Income-tax Act, 2025;TDS 主要按第 393 条表项引用 |
新旧法转换仍以“贷记或付款孰早”的事件日期判断。官方还明确,企业 ERP 和申报系统需要更新新的条款编号与术语。因此,不能把视频中的旧编号长期硬编码进 2026 年 4 月以后的配置。
视频所说“无 PAN 一律配置 20%”“每月都在 7 日缴纳”也不能作为无条件规则直接落地。税率、门槛、例外、三月期限以及特定交易的 challan-cum-statement 规则均需由企业税务团队根据当前法律确认,再交给 SAP 顾问配置。
十三、本集完成度
| 项目 | 结果 |
|---|---|
样本凭证 X2 号码范围 | 已维护 |
| 样本凭证创建、显示、修改、删除 | 已演示 |
| 以样本凭证为参考生成正式凭证 | 未演示,本文按官方说明补充 |
| 供应商部分付款 | 已过账并查看未清项 |
| 供应商剩余项 | 已过账并查看新未清项 |
F-44 手工清账 | 已演示 |
F.13 / OB74 | 只介绍入口与原理,未完成一轮自动清账测试 |
| 扩展预提税 | 只讲概念和配置入口,未完成配置与过账 |
官方资料
- SAP:Posting with Sample Documents
- SAP:Defining Number Ranges for Recurring Entry and Sample Documents
- SAP:Changing Sample Documents
- SAP:Deleting Sample Documents
- SAP:Partial Payments Versus Residual Items
- SAP:Automatic Clearing of Open Items F.13
- SAP:Extended Withholding Tax
- SAP:Defining Withholding Tax Type for Invoice Posting
- 印度所得税部门:TDS Compliance FAQs
- 印度所得税部门:Tax Payments
